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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子巨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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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挣命

  第七章挣命

  林琅记得在特种训练营的时候,教官说过,与敌搏斗须尽全力。就像狮子搏兔,目标虽小但是也是嘴里的一块肉,不把目标彻底的击败,不把肉彻底的咬在嘴里不能收手。否则一旦给对方机会的话那倒霉的就是你自己,轻者伤己,重者丢命。

  以目前的局面看,不是狮子搏兔而是兔搏狮子。这简直是有点天方夜谭的感觉。

  不过眼前的这个机会可是来的太是时候了,哥哥送给自己的那柄短剑就在右手边而且已经出鞘;对方射来的那只箭在左手里攥着,如果不是母亲的那个包裹里的金银阻挡了一下,单凭自己的力量还真没法阻止这支箭,虽然抓到了箭杆但是力道实在是太大了,撞击的他胸口疼的厉害。这是强弓,非一般的猎弓,他下意思的判断。

  三人战斗小组已经空缺了一面,他左手里的箭矢猛地甩了出去直奔左边那黑衣人的脖子;右手的短剑则射向右边的那黑衣人。

  飞刀是他的强项,尤其是近距离的搏杀之时。就在接敌之时五步左右,暗器让人防不胜防,大家都是冷兵刃,在没有接触到对方之时,这就是杀手锏。尤其是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

  左手的那支箭准确的射中了那个黑衣人的脖子,一声惨叫随之倒地;右手更是他的强项,短剑噗的一声插进了黑衣人的胸膛,那是心脏的部位。当初在训练近身刺杀的时候,教官讲过在人的胸肋之骨保护下的重要器官----心脏。

  怎么能避开肋骨的保护轻而易举的刺入敌人的心脏,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为此他对照人体骨骼训练了无数次。

  被刺中心脏的黑衣人甚至连叫声都没有,直接倒地殒命。

  被箭射中脖子的黑衣人暂时可以忽略,此刻他捂着脖子痛苦的在倒在地上挣扎这,眼见的进气没有出气多。只要是被刺中脖子那战斗力立马清零,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在加上被刺中心脏而倒地的黑衣人,三人小组已经两人丧失战斗力了,只剩下的就是那个脚下滑到的黑衣人了。

  说起来很慢,可是实际的动作也就那么几秒钟,林琅这会儿已经是拼命了。是真的拼命,他一个饿虎扑食一下子把那仅存的黑衣人扑到在地。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的东西都可以是武器。哪怕是一根木棍,哪怕是一块石头,哪怕是你的牙齿,你的头颅,只要是能让敌人丧失战斗力的都可以拿来用。这是教官在他耳旁嘶吼的一句话。

  现在手里什么都没有,那剩下的就只有自身的武器了。

  先是一个头锤,一下子砸在对方的鼻子上,不管怎么样这一下够对方受的,不晕过去也差不多了。

  然后,然后锋利的牙齿就是他最大的武器。

  狠狠的一口咬在黑衣人脖子的动脉上。人在疯狂状态下堪比野兽,甚至野兽也不如人的攻击力。

  野兽是随口咬下去,或许掉一块肉但是不致命。但是人在危急关头咬下去,那是奔着致命的地方去的。

  人和野兽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有智慧,人能独立思考。

  致命伤和非致命伤,这明显是两个概念。

  林琅拼命的按住黑衣人在自己的身下。

  血,都说血是咸腥味的,可是他完全没有感觉。只感觉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溅了他一脸。

  黑衣人拼命的挣扎,林琅死死的咬住对方的脖子不放。他能明显的感觉到对方挣扎的力道在减弱。

  不知道咬了多少口,嘴里咸咸的,终于恢复了味觉,他想吐,可是却吐不出来。

  现在的林琅就是一头野兽,一头饿极了的野兽。

  人在挣命状态下,那就已经不是人了。你不把敌人杀死,那反过来死的就是你。正如一个记者采访二战的老兵所言,在他的眼里,已经没有什么了,眼前活跃跳动的只是一群靶子,一群目标,一群待宰杀的羔羊。

  什么生命,什么怜悯,什么人性,都是扯淡。他只相信他手里的枪,手中的机枪就是敌人的死亡收割者,是他活下去的本钱。否则死的就是他,还哪里轮得到他在这里胡言乱语。这就是战争。

  对于林琅而言,这也是一场战争,一场小的不能在小的战争。

  如果放在后世都不一定会被人们记得的战争,因为战斗的规模实在是太小了,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相比于动辄死伤成千上万计的战争,太小儿科了。但是这就是他的战争,是你死我活的战争。

  一个战士最要紧的是在战场保全自己,杀死敌人,教官说的话他完美的做到了。

  已经空虚乏力的林琅,强忍着恶心呕吐,爬起身来紧走几步拔出哥哥送给自己的那柄短剑。他想哭,想叫,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可是嗓子里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虽然在国外执行任务的时候也杀过人,但是那是之前的那具身体。这个身体,实在是太弱了。忍了又忍,实在是忍不住了,哇的一下,吐的个昏天黑地。

  他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任由雨水浇灌在他的口中。

  人如果不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估计谁都不会去杀生,尤其是杀人。大多数的普通人杀鸡都不敢何况是同类的人呢?

  但是情况所逼,要么你死,要么别人死,我相信所有人都会选择自己生。

  这也是人性,人在绝境中的最后的考量。

  杀一人是罪,屠百万人为雄。这话说来容易,可是你真以为屠百万人之人他的心里会舒服?

  都说一将功成万骨枯,成就一个人而死上万人。换了林琅而言他宁愿不杀一个人。

  但是情况已经就这样了,就生生的摆在眼前,他只是选择了一个正常人应该选择的而已-----你死我活。

  虽然解决了眼前的三个人,但是后面还有三个人。他的这一系列的动作做完,才用了不到一分钟。

  活命,是此刻他的最大的愿望。

  踉跄着,呕吐着,一路往前.....

  从竹林到森林总共大约两百米的距离,如果以他后世百米跑的速度简直是不在话下。可是现在这两百米却如同一条永无尽头的道路,感觉怎么都跑不到终点。

  太难受了,难受的无以复加。

  眼前有点模糊,眼泪混同着雨水滚落脸颊。生死之间他选择了生,代价就是杀人,可是后面的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