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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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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清江造船厂

众所周知,明成祖朱棣当政后的一大壮举,是派遣郑和七下西洋。郑和麾下数以百计的大型海船,分别在南京龙江宝船厂及福州长乐建造。

朱棣及郑和相继去世后,下西洋行动中止,海船需求量大减,龙江宝船厂业务逐渐萎缩,取代其造船业中心地位的,是专造内河漕船的淮安清江督造船厂。

半世纪造船三万艘

当年造船需要大量木材,船厂本应就地取材,如明太祖洪武年间,供应辽东粮饷仍实行海运,除南京龙江船厂造一部分外,大多数海船由木材主要产地湖北、四川修造。明成祖永乐年间的漕船船厂规划,却放弃"群商四会,百木交集"的长江重要口岸芜湖和仪真(今仪征市),反而选在远离原材料产地的淮安清江,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永乐初年,江南民间征纳的粮饷,都是先经运河集中送到淮安常盈仓(漕粮四大名仓之一),再由"漕军"转运北上。淮安地处大运河与淮水交汇处,南接长江,东近大海,为"江淮之要津,漕渠之喉吻",对明朝的国家粮食安全至关重要,所以船厂选址有更高层次的战略考虑,木材采办之远近,反成次要因素。

当然,淮安的漕运造船业中心地位,并非一开始就确立的。永乐年间,明廷分别在淮安及山东运河城市临清兴建清江、卫河两船厂,清江船厂负责制造南京、湖广、江浙等南方地区的内河漕船,卫河船厂负责制造用作海运的遮洋船,以及山东、北直隶等北方地区的内河漕船。后来南北各地争相自行上马造船项目,与清江、卫河二厂竞争,经过近百年风雨辗转,各船厂管理日渐松散,造船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发生厂家中途拆旧船充数,或卖船卷款而逃的荒唐事。

直到明嘉靖三年(1524年),经工部尚书上奏建议,决定裁撤临清的卫河船厂管理机构,将其下属的十八个分厂并入清江船厂,与清江原来辖下的京卫、中都、直隶三大厂并列,常年有工匠不下5000人(通常是征劳役,可以纳银代役,由船厂另外雇工),每年造船量增至630多艘,成为明代唯一的国营漕运造船厂。其他地方造船厂,虽仍归属地管理,但计料修造,要受清江督造总厂监管指导。

永乐朝之后,漕运制度日渐完善稳定,到明英宗天顺年间(1457~1464年),额定天下船数11700余艘(内河漕船为多,遮洋海船约500余艘),"漕军"12万人以上。而当时由清江船厂监制统辖的船只,为6880余艘,接近总额六成。

据明代《漕船志》记载,弘治三年至嘉靖二十三年(1490~1544年),清江督造船厂每年实造船只数量大体稳定,年均519艘,加上嘉靖初年并入的卫河船厂年均生产113艘,合计年造632艘。换句话说,在半个世纪里,这家超大型"国企",至少有三万艘船出厂下水。

制造业先驱还是先烈?

接下来一个让人感兴趣的问题是:如此巨大的造船量,能为淮安带来多少"GDP"呢?

明代漕船又称"浅船",因行走运河,需吃水较浅,而舱体宽大,载粮才多。船的样式尺寸,逐渐定型,故造价也有规定,大致是每艘官价白银100两到120两之间,其中过半木料耗银,另有油漆、麻、铁、炭等材料费,再加工匠银若干。由此推算,明中叶全盛时期的清江船厂,每年产值大约在七八万两银子左右,弘治至嘉靖年间的半个世纪内,淮安造船业累计产值在300万~360万两银子之间。

同是明代中叶迅速崛起的扬州盐商巨富,身家动辄数十万两乃至百万两银子(所谓"藏镪百万"也),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与之相比,淮安这家国营巨无霸船厂,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乍看之下,并不算多。

这一方面固然说明,不论是明朝还是今天,制造业挣的都是辛苦钱,很难跟依靠垄断政策暴富的行业(如当时的盐商,或今日之"油老虎")较量;同时也不能忘了,清江船厂是在专制王朝的"计划经济"制度下,按政府"统购统销"要求造船,根本没有市场概念和盈利空间。

不过,数千名造船能工巧匠的长期聚集,大量造船物料的采办运送,加上管理一家大型联合企业所需要的复杂制度安排,使得经济本已极为繁荣的淮安,比起以垄断淮盐市场致富却缺少实业支撑的扬州,某种程度上又胜一筹了。

清朝前期,沿用明制,漕运依然是国脉之所系,清江船厂的生产规模和行业地位一如既往,每年仍需造漕船560艘及遮洋海船50艘左右,只是管理制度上有所调整。

随着时间推移,漕运环境发生了变化。如顺治初年至康熙年间(1644~1722年),全国漕船数为14500艘上下,雍正四年(1726年)减少到约6400艘,此后直到咸丰元年(1851年),都维持在此数量上。漕船需求量减少之外,黄淮又经常泛滥,阻断漕路,令造船物料不能按时送达,加之船政弊端丛生,清江造船厂逐步遭到裁撤。

史料记载,乾隆六下江南经过淮河时,所乘坐的"龙船"经常停泊在清江船厂属下的直隶厂码头,可见"龙恩"之眷顾。但是,这已挡不住一位叱咤中国造船业近四百年的"巨人"黯然退场的脚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