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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男人正义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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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大奎的愤怒

  郑瑞是最后一个到‘福星小区’的。

  他到的时候,就连住在酒店的冯绍,都已经到了。

  福星小区,就是沈明当保安的小区,虽不及‘皇家一号’,但住在这里的业主,也都属于高薪阶层,很多大公司高薪聘请的管理人员,总经理之类的,都住这里。

  已经是凌晨两点十五分,小区门口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却聚集了二十多人,有穿拖鞋的,也有穿睡衣的女人。

  身穿保安服的沈明和几个保安同事,正在接受身穿警服的警察问话,旁边还停了一辆警车和一辆警用摩托。

  看到这个画面,愁眉不展的郑瑞,心底突然想笑。

  保安服和警服,从式样和颜色,都比较接近,记得沈明还是谁说过,保安和保镖,保安和警察,那都是一样一样的,都是为了保一方平安,只是工作权限和薪水高低的区别而已。

  可现在,警察站直了身体,严肃的问话,一边问还一边端着个小本本记录,而沈明和几个同事,则弯着腰,接受询问,明显比人家低了一头......

  他真想现在就去问一下沈明,现在是不是还依然坚持自己的幼稚想法?

  大奎、老施和冯绍,站在人群里,做起了看热闹的吃瓜群众,见到郑瑞,也不说话,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郑瑞走过去,从围成一圈的人群缝隙里,看到一名二十六七岁,身穿白色蕾丝花边睡衣,容貌颇为秀丽的女子,此刻已经不顾形象,一屁股坐在地上,怀里抱着一只早已断了气的金毛犬。

  这只金毛,体型硕大,原本毛色应该极为光亮,可现在,却是惨不忍睹,皮毛都已经脱落,露出血淋淋的白肉,狗耳朵和狗鼻子早就没了,却不是被锐器切掉的,而是被硬生生拖拽,与地面快速摩擦后,被磨平的,地上一条一百多米长的直线血痕,应证了这一点。

  原本狗鼻子的位置,此刻早已是血肉模糊。

  “小金,你不要死,呜呜呜......”

  美丽的女子,抱着金毛的尸体,嚎啕大哭,想必和这条金毛的感情极深,已经把它当做了自己的家人,自己的亲人!

  半夜闻讯敢来的邻居们,面露戚戚然之色,有些则不停咒骂着变态凶手不得好死。

  大奎却面色淡然,很不合时宜的在郑瑞的身边,轻声说了一句:“这娘们,不会和岛国小电影里那样,和这条大金毛,有什么特别的、超越种族的关系吧......”

  说完,一双色眯眯的贼眼,还盯着坐在地上的姑娘,有些走光的两腿中间看去,一双眼睛,都快拔不出来了。

  “大奎,你特么还有没有人性?一点同情心都没有,还说风凉话......喂喂,你眼睛朝哪里看啊,卧槽!你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冯绍怒声说道。

  他知道大奎是个莽人,没太多的花花心思,可他真不明白,大奎怎么能冷血到这种地步?

  冯绍特别爱狗,此刻见到惨死的金毛,眼眶都红了,泪水在眼窝里打转,要不是郑瑞等人在,他真有可能陪着女子一起,痛哭一场。

  大奎显然没有丝毫的觉悟。

  “不就一条狗嘛,畜生而已,我们村上,每年不知道要死多少的鸡鸭猫狗,腊月里,还要杀狗吃狗肉,要是死一条狗就哭一次,那我不是变成哭丧的丧婆了?”大奎撇了撇嘴说道。

  “你......!!!”

  冯绍气得嘴唇都白了。

  郑瑞知道,这就是生活理念的不同,没有谁对谁错之分。

  在农村,鸡鸭猫狗是最常见的,尤其是‘中华田园犬’这类草狗,更是到处可见,很多都是无主的狗狗,成群结队的野狗,翻找垃圾,谁家有剩饭就喂一点,吃百家饭长大,根本不稀奇。

  死了一条狗,就像死掉一只蚂蚁一样,在农村,狗命不值钱,谁也不会因为死了一条狗而落泪,若真有那么一个人,肯定会被当做神经病。

  至于和城里人那样,和一条狗同吃同睡,还天天给狗洗澡,整天喂火腿肠牛肉等高档食品,并称狗为宝宝,并自称为‘妈妈’或者‘爸爸’,若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肯定会被视为妖孽,要找个会巫术、能沟通阴阳、被农村人成为‘师娘’的老太婆,给此人破法驱邪了。

  所以,大奎很不理解,这些城里人到底是咋的啦,怎么跟一条狗还这么亲近,尤其是那些漂亮娇贵的年轻女人,和一条狗,亲亲抱抱举高高,是不是脑子有病?说真的,他还真是嫉妒这些宠物,内心之中,无数次大吼:放开那条狗,让我来!

  城里人无法理解农村人为什么对狗狗那么残忍,熟视无睹。农村人也不理解城里人为什么如此溺爱一只动物,比照顾自己的老爹老妈还好,对待狗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儿子、亲女儿一样。

  喝牛奶,吃火腿肠、牛肉,普通的猪肉还不吃?听说,还有些狗狗,只吃海鲜,一只藏獒,一天吃好多斤生牛肉,要花费上千元。

  卧槽,咱农村人吃顿肉都已经很开心了,养条狗也就看家防贼,有陌生人就叫唤两声,又不是养个公主皇子在家,还得牛肉海鲜地供养着。

  城里人错了吗?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还有那些退休的老年人,子女都不在身边,陪伴他们度过余生,带给他们快乐的,是这些狗狗。

  农村人错了吗?

  一年挣的钱,还不够藏獒等金贵的宠物狗,吃上一个月的伙食费呢,狗就是狗,又不是人,矫情个什么劲儿?亲儿子还得下地干活呢,哪能容你一条看门狗在家里混吃等死,当大爷!

  生活习惯、生活理念、生活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差距,导致的这一切,与是否冷血,并无关系。

  这时,警察已经问完了话,当场做好了笔录,又调取了监控,想要拖走金毛犬的尸体,统一焚化,以免传播疾病。

  女人死活不肯,说是要去山上购买一块墓地,将金毛安葬。

  警察没有说什么,上了警车,开了警用摩托,说了句:警方会调查,找出凶手的......都散了吧,便离去了。

  山上购买墓地?葬一只狗?

  大奎瞪大了铜铃般的大眼,真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山上的目的,再便宜,至少也要好几万吧?他们村上,都以有一块山上的目的为荣,也是村里每一个老人,奋斗一辈子想要实现的梦想。

  荒野里的小坟包,经过风吹雨淋,没几年就消失了,连同一起消失的,是渐渐将其遗忘的亲属与后人。

  ——要是在凤凰山上,能有一块坟地,那该多好啊!哪怕只是巴掌大一块地方,只能放得下一个骨灰盒,只要有一块墓碑,已经足够了。

  哪怕多年之后,无人念想,至少不至于坟头长满枯草,更不至于小坟包被雨水冲刷,夷为平地。

  若是孙儿能偶尔念起自己的好,念起小时候如何疼他,溺爱他,清明节放假的时候,正巧路过墓地,能上山祭奠自己一下,不需要太粗的香烛,哪怕没有锡箔元宝,只要带着女朋友来鞠个躬,磕个头,也就含笑九泉了。

  当小区里的邻居,听到女子要给金毛买一块墓地时,看着她哽咽抽泣的凄楚模样,纷纷感动泪目时,大奎突然很生气,很愤怒!

  他爷爷的坟,就在村东头那片小树林子后面,大奎每年春节回家,都会去爷爷的坟头烧纸钱祭拜,顺便堆土、拔掉野草。

  大奎是多么想给自己的爷爷,那个喜欢披着破棉袄,坐在大门口抽旱烟的老头,那个固执的、对别人狠凶,对大奎却出奇温和的老头,在山上的公墓,花上十万块钱,买一块宽敞的墓地,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让他老人家舒舒服服的住下啊。

  他在工地上起早贪黑,没日没夜的干,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凭什么,穷人就只能躺在小土包里,在穷山恶水之间,任由坟包长草,而有钱人的一条狗,都能埋葬在公墓里?是不是还要立一块碑,写上‘金毛狗XX之墓’啊?

  难道,穷人还不如有钱人养的一条宠物狗吗?!

  这到底是个什么操蛋的世界啊!

  大奎很单纯,很耿直,但他不是傻,不是没有思想,只是有些搞不明白这个世界。

  所以,当看到所有人都在悲悲戚戚,为一条狗伤心难过,甚至落泪时,他选择了远远走开......

  并不是大奎冷血,只是需要他费心的事情太多太多,老娘的类风湿关节炎,老爹的老胃病,爷爷的坟,还有邻村的阿梅......为了一条狗流泪,他的同情心,还没有泛滥到这个地步。

  冯绍悄悄用衣袖,擦了擦眼角,声音有些沙哑地对郑瑞说道:“瑞子......你说的对,真正的凶手还没有伏法,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做网络主播,脚踝上有死神纹身的马尾辫女人,又是怎么回事?”

  郑瑞没有回答冯绍,而是转过头,对沈明道:“阿明,有什么有用的线索吗?”

  沈明道:“下半夜了,也没有出入的车辆,我就在门卫室里睡觉,迷迷糊糊的,好像听到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别的就没了。”

  “狗叫声呢?”郑瑞皱眉道。

  “没......好像没听到有狗叫声。”沈明回忆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