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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召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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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章 5年

  信阳酒馆的老板阳叔果真是掉到钱眼里了,这破风的小屋还不从来不去修缮,那烧心的烧刀子到了他这里也能给你兑一半的水变得没有丝毫的力度。

  不过他这破落的小店里还是坐着这几个客人,最显眼的莫过于角落里那桌客人。

  那是几个年轻的顾客,还冒着蓬勃的朝气,不像是阳叔之前的那些顾客不是一些老头就是一些破落的没有什么钱的家伙。

  残破的圆桌边坐了五个年轻人,这五个人衣衫亮丽谈吐风雅,虽只品着兑了水的烧刀子也像是喝着玉液琼浆一样谈吐自如。

  最边上那个年纪最大,约莫近二十左右,已经开始蓄起了胡子。想来是想要装的成熟些,店里的白瓷茶碗不用,自己带的青玉酒杯也不用,拿着一个盘的珠圆玉润的葫芦一个劲的往嘴里灌。

  紧挨着他的是个最小的姑娘,个子小小脸蛋红红的的,也不知是气的还是还是喝多了,这会儿一个劲的嘟囔着:“哼哼,这回你要是再喝多了我肯定是不背你了,绝对不背你了!”

  另一边坐在对面的青年一听,只能无奈笑笑:“小妹,就算云兄喝多了,也多是我和沐兄两人抬。这一路走来,云兄三十七天总共醉了四十二回,哪一回见过你伸手?”

  “人家是女孩子啊,怎么可以做那种粗活,你是人家哥哥哎,你应该保护我,怎么可以让我和别的男人靠的那么近?”那姑娘气的张牙舞爪,一副恨不得爬过桌子挠他哥哥的样子。

  “可是,不是你说你喜欢云兄所以特地跟来的吗?如今有了机会却怎么还羞羞答答的?”

  “臭老兄!我今天非要撕烂你的嘴?!”姑娘绕着桌子追着她的哥哥,闹的一桌人笑容满面,这遥远的路程也幸亏有这一对活宝,增添了许多乐趣呢。

  那被称作云兄的青年放下酒葫芦,故作低声的说道:“高明吾弟,令妹还小!”

  那高明一副很是夸张的模样:“还小?我都养了好些年了,不过你也放心,你也养几年总能养大的!”

  “高明!”那女孩一声尖叫,引得旁人尽皆注目:“你死定了,回家之后我高靓一定向老妈告你黑状,扒了你的皮!”

  一时心急喊出威胁话,却不想边上的所有都忍不住笑了出来,不知多少人被喷了一脸的兑水烧刀子。

  这小姑娘人长的挺俊,脾气挺暴躁,名字更有个性,所有人乐成一团哈哈直笑。

  高靓脸顷刻之间黑了下来,臭老哥虽然嘲笑自己,但句句压在她的边缘线上,自己虽然生气,但也只是玩笑似的罢了。

  但怎么就没管住嘴,把自己一声的黑点给大声出来?

  “都给我闭嘴!”

  “呦,脾气还挺大,叔叔还笑你能怎样?”一个醉鬼许是喝多了,还不曾发现,只有自己还闹腾着其他人都已经听话的低头喝酒,不敢再抬头。

  他其中一个同伴咬咬牙,扯了扯醉鬼低声说道:“老吴,醒醒!那是天问出来的狠人,你不要命了吗?”

  天问两个字直接打散了醉鬼眼中所有的酒意,他终于发现那“黑脸”姑娘袖口处并不明显的问号,那个标志不骗人!也没什么人敢乱用他们的标识。

  “对,对,对不起!”醉鬼一头冷汗,鞠了一躬之后掉头就跑。

  五年前天问还只是一个天级学坊,相比一些小地方的学坊而言,虽大些,但也并不值得太多人在意。

  但如今不一样了。

  这五年来,它用一件件事例告诉着大荒,如今的天问,可不仅仅是天级学坊。尤其是在这大本营火凰城更是威名胜远。

  “好了好了~”队伍中唯二的女性中另一个相比高靓就大了些许,正是青春烂漫的年岁,不会小的稚嫩,也不至于熟的过分,满脸后天的痕迹。

  “好不容易完成那么累的任务,正是开心的时候,不要坏了心情。而且也是你自己管不住嘴,你也就不要怪人笑你那好玩的名字了!”这个女孩第一眼并不会给人太强的冲击,却会给人留下无穷的回味。就像是一碗老酒,越品越香,那种让人越罢不能的气质加上举手投足间的淡雅,让她就像那种毒药,勾人夺魄。却又偏偏还是个如葱的年纪。

  “月姐姐,你坏,名字又不是我起的!”高靓一阵娇嗔,却不敢和她大闹,虽然同是女子但高靓从来不敢和这个月姐姐太过嬉闹,总感觉有股气压在她身上,让自己爱捣乱的小蛔虫都变得乖溜溜的。

  那被称作月姐姐的面向这桌最后一位说道:“找书苑www.zhaoshuyuan.com清风,你去把账结了吧!我们也该走了,都要影响阳叔的生意了。”

  “好的!”沐清风站起来走向柜台。

  沐清风变化不小。相比之前,差别最明显的是身高。如今一米八身高的他,穿着一身青色的长衫显得丰神俊朗,仪表堂堂。曾经略显青涩的五官如今也是张开了不少,不复少年模样。

  毕竟,五六年过去了了。很快沐清风都要迎来十六岁生日了。

  这个队伍是个临时队伍,被称作云哥哥的是学校里的实习老师,这次任务主要是给他们保驾护航的。

  兄妹俩中哥哥高明是沐清风的天问学坊的同学,一样处在毕业的关口,所以这次公会的入会人物就一起行动了。至于妹妹高靓则真的是因为喜欢那云初而死活跟来的。还好这高靓实力确实不错,没什么拖后腿的。

  至于这个队伍的队长,则是那个女人……夜明月。

  五年前他还不知道这个名字,而如今她却是他的全部。不是说他爱上了她,而是说他是她的仆。

  在大荒其实没有奴仆这种说法,人权最大。所以,沐清风是夜明月的骑士。

  这是梦回雪的要求,也是他晋升的阶梯。按照合约,沐清风还要“工作”十年。

  “阳叔,算下多少钱。”如果夜明月结账,一定是先扔几颗灵珠过去然后说不用找了。

  但沐清风不会,一是因为他要为夜明月省钱,二是阳叔不要。

  说来有趣,阳叔宁可酒里兑水“明抢”,也不要别人“不找零”。按他的说法好像是因为主动权?有意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