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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姆里亚求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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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属于春天的乐曲

  每年新年,当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在金色大厅启幕的时候,总是用一首旖旎的圆舞曲开篇,那就是斯特劳斯的《春之声圆舞曲》。虽然这里找不到那么多提琴来演奏,但是队伍里有一个钢琴弹得不错的呀!

  “李尔慕,我有一件事要紧急与你商量。”杜尚召唤帮手。

  “为新年音乐会专门排练一首新的曲目?好主意啊!”李尔慕高兴地说道。

  “是这样,我昨晚已经梦到了旋律,但是还没来得及把谱写出来,你用钢琴校音,把谱记录下来。”

  杜尚开始拨动曼陀铃,用这种古老的乐器演奏这首乐曲,远远没有钢琴来得正宗。

  杜尚看看其他人手中的提琴和六弦琴,也就是这里的吉他,心里想:“以后非得真正学一门乐器不可。”

  李尔慕在钢琴上,按照杜尚的指导,把旋律弹奏出来,另外一名同学赶紧把它抄录在五线谱上。全部记录完毕后,李尔慕开始尝试连续地弹奏乐曲。整首乐曲的时间并不长,总共不到4分钟,李尔慕很快地把它弹完,抬头对着杜尚说:“斯泰瑞,你的梦境可真是让人羡慕,这么优美的曲调,竟然在是在梦境里完成的。”

  杜尚矜持地一笑,心想这也没什么可值得高兴的,等什么时候能真正自己创作了再说。

  伊萨克凑在钢琴上,把曲谱哼了一遍,提了一点意见:“我觉得这首曲子可以配上歌词,就是音调似乎太高了点,只适合女生。”

  杜尚点点头,说道:“那得找一个女高音才行,我们还是先把曲子完善了再说,总谱得由李尔慕来完善,我可不会那玩意。”

  李尔慕拿着曲谱,也不打算谦虚,说:“我会尽快把总谱配出来,不过,这首曲子叫什么呢?”

  “春之声圆舞曲。”杜尚抢在众人之前回答,他可不想被改了名字。

  “好名字,非常贴切,在新年音乐会上演奏这样一曲充满了对春天到来的欢快喜悦的舞曲,真是再合适不过。”李尔慕用手连续转了两三个旋,一边转一边想象着:“要是能有一块舞会场地,在乐曲响起的同时翩翩起舞,那就太完美了。可惜就算是排练出来,电台的听众也看不到。”

  “不如我们现在去找维姬争取一下,把这首曲目放在开场,我觉得非常适合。”伊萨克提议道。

  “好主意,马克,马上去请维姬上来。”

  马克迅速跑了下去,过了几分钟,音乐社的社长维姬以及戏剧社的社长阿曼达都走了上来。她们是电台新年音乐会的总负责人。

  “听说你们又有了新主意?”

  李尔慕矜持地说:“当然,一首和新年音乐会极其匹配的新曲目。”说完,他的手指跳动,在钢琴上弹奏了起来。

  一曲终了,李尔慕转身询问:“怎么样?很适合新年音乐会开场使用吧。”

  沉浸在音乐中的两位社长回过神来,维姬激动地抓着李尔慕的肩膀,摇晃着说:“喔,李尔慕,你可真是个天才,这样的杰作,绝不亚于世上流行的任何一部伟大乐章!”

  李尔慕略微有些尴尬:“其实,乐曲是斯泰瑞创作的,我只是负责把总谱配出来,这还需要你的帮助呢。”

  阿曼达豪爽地说:“既然是舞曲,让我们先来跳上一曲,斯泰瑞,你来和我跳怎么样?”

  杜尚万万没想到戏剧社的学姐会邀请自己,何况这名字还让他联想起一个五大三粗的超级女汉子,那部豪迈美剧阴影犹存。他结结巴巴地说:“跳舞我不擅长,还是让伊萨克来吧,我为你们伴奏。”

  伊萨克向前一步,风度翩翩地对着阿曼达行了一个礼:“美丽的女士,非常荣幸能和你共舞一曲。”

  迪特里抢先,向着维姬同样彬彬有礼地行礼邀请,维姬嫣然一笑,欣然同意了。

  乐器的协奏声再起,在并不宽敞的排练室,男生们就着钢琴、提琴和曼陀铃的伴奏,一次又一次地邀请美丽滴学姐共舞,李尔慕和杜尚不得不为人民服务,弹了一遍又一遍。

  看到兴致高昂的两位社长,杜尚趁机高声宣布了一件事情:

  “为了配合电台的开通,绿叶社捐献了三百个收音机,以确保鲁雷工科大学的每一个学生寝室都有一个收音机。收音机的派发,就由音乐社来做吧。如果寝室派发完毕,还有剩余的,就送给各个社团,以及指导老师和食堂之类的地方,总之,要确保新年电台开播时,至少鲁雷工科大学内部,所有人都能收听到我们的节目。”

  知道内情的男生向杜尚投以羡慕的目光,他们很清楚这些东西都是杜尚捐出来的。自从前次吃饭泄露了和绿叶社的关系后,杜尚在路上反复向他们叮嘱过,不能在学校里向任何人泄露此事。

  维姬听到这个消息,更加兴奋地摇摆着身体,拿起鼓槌,在架子鼓上发泄着自己的兴奋。杜尚发现,这位学姐的做派,似乎很有做摇滚歌星的潜质,可惜摇滚乐在这里还没有流行起来。

  学生们在社团楼里一直忙到很晚,走回宿舍的时候,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李尔慕的步伐都是飘着的。

  杜尚看到大家的性质那么高昂,试探着说:“不如,我们来组一个正式的乐队,发售自己的歌曲专辑,怎么样?”

  “可以啊!”“好主意!”“我参加!”男生们高声地响应道。

  提琴手卡勒斯快速地向前滑了一步,转身说道:“那我们得取一个响亮的乐队名字。”

  “低语之风!”“玫瑰王子!”“高贵之血!”“闪亮年华!”

  一个个狗血的名字很快从男孩们口中脱口而出。

  “斯泰瑞你觉得哪个好?”李尔慕觉得很难抉择。

  “要让我取的话,我会取名叫‘枪炮与玫瑰’,带着男人的野性与浪漫。”杜尚说。

  “枪炮,那也太粗俗了,让人想到佣兵和大头兵之类的,我看应该叫刀剑与玫瑰,才与我们的气质吻合。”卡勒斯挥舞了一下空气中那不存在的剑,做出了一个宫廷击剑的起手势。

  “刀剑与玫瑰,还是简化成剑与玫瑰吧,这样看上去充满了浪漫英雄主义色彩。”李尔慕说。

  “剑与玫瑰,好名字。”

  “好名字。”

  “我赞成。”

  这个名字很快得到了通过,男生们兴奋地高喊着“剑与玫瑰!剑与玫瑰!”

  响亮的回音在校园里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