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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从来都是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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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嗨,小朋友们大家好,还记得我是谁吗

不过在跨出第一步之后我又把脚收了回来,不放心地问道:“妮露小姐,你说的那个‘洛戈之心’,也就是狼王的心脏,的的确确能治你外婆的病吧?”这是我很担忧的地方,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但是我绝对不允许自己是被坑死的。这“用心脏治病”听起来就满满的都是封建迷信的意思,如果不能得到确认的话,还真是不靠谱。

  可惜结果就是不靠谱,因为妮露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

  虽然之前隐隐约约有些猜到可能就是这个结果,但是当妮露亲口说出来的时候,我下巴差点吓的掉下来,“你连这个都不知道?”

  这句话估计是说到妮露心坎了,她也无奈叹了口气,“其实我也知道自己有点鲁莽,不过外婆的病已经不能再拖了,哪怕只有这么一丝希望我都要努力的争取。”

  我皱皱眉毛,“这么听起来你也是道听途说的咯?”看到妮露点了点头,我继续问道:“那个家伙是谁?”这个名字我是一定要知道的,免得万一真的被坑死了还不知道是谁害的,那样可就太冤枉了。

  对此妮露也没有隐瞒,立刻就开口答道:“是我妈妈告诉我的。”

  妈妈?她这么一说我又很快联想到原著里的妈妈,似乎戏份并没有多少,就是在开头的时候把装着蛋糕和葡萄酒的篮子交给小红帽,至于其他方面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即使知道也没有用,这个世界跟原著相差太大。我唯一关注的就是想看看这个所谓的“妈妈”,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生出妮露这种女孩!

  而且一听到这个人居然是妮露的妈妈的时候,我整个心都凉了,要知道,这世上最会撒谎的就是妈妈啊!“你是我捡来的。”“你是从咯吱窝里出来的。”“我不喜欢吃鸡腿。”“我没事。”“…………”这么多的经验教训摆在我们的眼前,事实证明基本所有妈妈说的话都是谎言,如果你还是乖乖听你妈的话做了,那只有一种可能:你妈逼的。

  我板着脸说道:“你怎么可以连妈妈的话都听,她说的又不一定是真的!再说她告诉你的这个一看就知道是偏方,绝对的伪科学,吃心脏能治病?这就跟吃血馒头能治肺痨一样可笑!”

  “我外婆不是肺痨。”

  “不管什么病都一样……你又没有想过万一你把洛戈之心带回去给你外婆吃,结果你外婆直接一个食物中毒就挂了,那得多悲剧……”

  “再说的话信不信我一拳打扁你?”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那我肯定早就被妮露奸尸一百遍了,我吞回了挤在喉咙口的话,在妮露的威慑下,不情愿而又小心翼翼地向前慢慢移动着步伐。

  这次没有等我提醒,妮露就把双腿盘在我的腰间,两手挂在我的脖子上,使出一招“老树盘根”把我抱得很紧。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隐身术这种魔法虽然很强大,但是我还没有修炼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对气息的隐藏上做的并不完美,所以两人必须相距越近越好,要不是因为那种负罪感,我早就【哔——检测到违法关键词】了。

  但是我的隐身术还是有进步的地方,那就是持续的时间,在有了那块墨菲的晶核之后,我就有如神助,精神力似乎从来就没有枯竭过,每次精力快没了就会立刻补满,一天撸八次都不成问题。隐身术又是初级魔法,本身施法的难度不高,而比较大的消耗在晶核出现之后也不成问题。我想如果顺利的话,我的隐身术魔法至少能持续一个小时,突破这几百米的距离是肯定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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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于之前遇到的那些所谓的“狼人精锐兵”的懒散,现在我面对的这一批批狼人才真正配得上“精锐”这个词,十几个小队分成几排来回巡逻,互相穿插,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堪称滴水不漏。

  刚开始看到它们这个阵势,我的头都大了,不过好在它们的感知力并不算强,我想就算我抱着妮露光明正大站在它眼前它都不会发现。所以虽然行走的时候要特别小心脚底下是否有草石枝叶导致我们的速度很慢,但总算比较安全,没过多久,我们就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

  抬头望向前方,心之塔离我们越来越近了,而耳边传来的狼人群里发出的嘈杂声音也越来越大,木柱上的景象也慢慢变得清晰。

  詹姆斯!

  我心中一凛,差点就叫出声来!

  虽然那个黑影的头是低着的,但我还是很快就认出他来,此时的詹姆斯早已经没有了当日血战时的威风霸气,像是一条被抽打过后的老狗,任由粗糙的树枝将其紧紧捆在木柱上不能动弹;而在他的深喉,跟他一起背靠背绑着的,是另外一个熟悉的身影:杰迈尔。

  相较詹姆斯,杰迈尔身上的伤势居然显得更加触目惊心,一道道血痕横七竖八在身上画出一幅抽象画,脚底下的鲜血已然汇聚成潭,这可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本来我以为胖子的感知能力最强,所以已经最安全才对,但是现在看来,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他应该也是豁出去了,拼着性命也要吸引到足够的火力。饶是现在,他还在喋喋不休着,“我说……狗崽子们!你们就这么点能耐么?不得不说,你们给胖爷我搔痒都不够资格啊!”

  在四周围观的狼人们纷纷被挑起怒火,“你说什么?有本事再说一遍!”

  “科比。”

  那个被杰迈尔盯着的狼人瞬间炸毛,“居然敢骂我是狗!找死!”

  在旁边的狼人一阵高过一阵的呐喊声中,那狼人毫不犹豫,张开血盆大嘴就要扑上去。

  可惜它的身体在半空中就被拦住了,“给我住手。”

  一个身影出现在了木柱前面,正是应了那句话“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人群中钻出一个大光头!”

  而且这家伙还真是个光头!

  我还是头一次见过秃头的狼人,顿时就在原地愣住了,这只狼人身形粗大,但是浑身却没有毛发,光秃秃像个鸡蛋一样,嗯……不对,应该说像一块黑炭,浑身似乎是被烤焦了一样,通体黝黑,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它的血统以及过往的血泪史。

  “阿莫斯大人!为什么要阻止我们!难道你认为他们不该死?”

  果不其然,这个大光头就是四大公爵的老大,黑石公爵阿莫斯。但是阿莫斯人如其名,浑身的气息跟磐石一样坚固,根本察觉不到波动,也就无法判定它的真正实力,如果靠近一点或许能知道答案,但是那样太危险了,我可不能去冒这个险,只能远远看着阿莫斯神色凝重,缓缓吐出四个字:

  “多、难、兴、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