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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天魔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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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无形剑鞘

  剑灵笑道:

  “又粗又笨?见识过林迦剑的锋锐后,你还要给它这种评价吗?那好,就再让你看看这法器的另一项本事——你随便臆想个刀鞘出来,无论腰间还是背上,都可以。”

  鸠摩天道:

  “这个不难。发挥想象嘛!这么长的武器,放在腰里肯定拖地了,还是在身后背着吧——好了,我想清楚了,然后呢?”

  剑灵轻松道:

  “把剑举起来,直接插到‘剑鞘’中去。”

  鸠摩天依言而行,调转剑柄直接把林迦剑送入背后空气之中。

  光华一闪,剑身快速隐没,好像真的插入了一只无形剑鞘之中!

  其实,立起来比这少年还高的巨剑,如果真的被他背在身后,一样要剑尖拖地。可现在,它却完全消失不见,少年看起来衣冠楚楚两袖清风,根本没带武器。

  鸠摩天童心大起,连忙问道:

  “哎?我的剑呢?我要如何再拔出剑来?”

  剑灵的声音从他背后隐隐传出道:

  “很简单,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拔出来就好。你只伸手到背后拔剑,不用管那许多。”

  鸠摩天将信将疑,五指背过肩头凌空虚抓,果然掌上一凉,那厚实的剑柄又入手心,随他向上抽提,“刷拉”一声,再度现身,月光映照下,依旧黑亮浑厚,瑟瑟生光!

  这下可让十二岁的少年开心坏了。他反反复复试了十余次,时而臆想刀鞘在背,时而又在腰间,玩到最后胆子大了,竟想象刀鞘就在掌上,把巨剑直接隐没在自己手里。

  一切收发自如,挥洒无比。

  这时鸠摩天才发自内心的认可了这件宝物,轻抚着它浑厚的剑身,悠悠道:

  “原来真是件宝贝,这可比玉瑶师父的竹剑,好玩得多啦!”

  剑灵傲然道:

  “那当然,本尊说过,要送你一把天下至尊的武器——只不过这把武器的至尊程度,也远远超过了我的预想。好好使用吧,它会随着你的实力一同进化,如果你够强的话,它最终就会变成三界第一神器——湿婆剑!”

  鸠摩天还来不及表态,他肚子里的“咕咕”声,就率先发起抗议了。少年尴尬笑道:

  “化身剑灵,再不用吃饭的吧?虽少了品味天下美食的乐趣,却也方便得紧呢!不像我,现在可要赶快打打牙祭去啦!”

  却不料手中的林迦剑上,再次没了声息。

  他晃了晃剑身,又呼唤了几句,仍旧没人应答,只得苦笑道:

  “唉!——才说了这么几句,就再次休眠去了,看来被女娲大神的六丁神火伤得不轻啊!好在并不是魂飞魄散,只是把部分元灵融入这把长剑之中了,早晚寻个法子,还他就是。眼下,我可真要弄些吃的去了。”

  他摸了摸袖中那些搜来的金银,心下颇感踏实,便收了巨剑,快步向远方的毡帐之前走去。

  这里每户牧民,都养了数百头羊,绿洲草原之上,要经常游牧,也无法驻扎圈养,于是家家都要再养些牧羊犬来看护羊群,防狼防盗。

  鸠摩天自不是来偷羊的,他只想买些熟米烤肉,聊以果腹。

  只身穿过羊群,几条素来凶猛的牧羊恶犬不知慑于何种压力,竟不敢冲他乱吠,只咬牙切齿的低沉嘶吼,摆出一副进攻架势而已。

  账内有经验的牧民却从门帘缝隙中看得明白,知道这位锦衣玉冠的少年访客定是极为不俗。

  因为那些专门训练出来的牧羊犬,狼都不怕的。更不会怕了区区凡人。

  而它们现在的样子明显反常。就像遇到了自己的顶头克星——三首犬神一般!

  但草原牧民自来豪爽,邀月神教对西域的统御又是“无为而治”,到让他们很少经受战乱洗礼,况且西域本与西北昆仑接壤,这里的人多半识得那琼华道服,待鸠摩天入了帐中,见他是个仪表不俗的翩翩少年,便又生出许多亲近。

  “大叔大妈,这么晚了还来叨扰,实在对不起啦!”鸠摩天挠挠头发,装作单纯的傻傻笑着,却无法掩饰被喷香羊肉勾得咕咕大叫的肚腹咆哮。

  “哈哈哈!——你是昆仑山上品级不小的道士吧?啧啧啧,小小岁数的,肯定是个天才少年呢!来来来,我们刚上桌的松脂烤全羊,还有马奶酒、葡萄干,盘上有刀具,用不惯的话用手撕来吃也行,我知道琼华派是不忌酒肉的,别客气!”

  说话的这位,是个面皮黑红、络腮卷胡的粗犷大汉,看上去虽不会什么武功仙法,但体格健硕,步履稳健,毛毡短服下一分赘肉也无,想是马背上驰骋惯了的。

  鸠摩天心下甚是感激,连忙摸出个分量足足的银锭,双手托到大汉身前,恭敬道:

  “多谢大叔留我吃饭,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这点意思,还请您和大妈收下!”

  哪知这汉子却皱起眉头略显不快,转身问那账后的女人道:

  “这小子出手倒是阔绰,只不过咱们拿些酒肉款待远客,却是为了收取银钱的吗?”

  桌边的妇人也爽快答道:

  “吃吧吃吧,咱们草原之上各自放牧,家家相距得远着哩,能有客人来,可是稀奇得很呐,酒肉款待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大家开心热闹才好,快来吃吧,别客气!”

  她身后一男一女两个娃子,却因只有七八岁的样子,腼腆了很多,只各自透出半张红扑扑的小脸儿,躲在妈妈身后看着眼前那月白长衣的陌生少年。

  鸠摩天推辞不过,便上前坐了下来,本就少年心性的他,说起话来轻灵有趣,又全无心机,很快就跟这家朴实的牧民混得熟了,一晚酒足饭饱,又在火盆烘烤的毡账中,躺在柔软舒适的羊绒毛毯上饱饱睡去,不在话下。

  第二天清早,他向牧民大叔问清了西域最近的药坊和拍卖行的所在,便再三道谢后,急急去了。

  走出账外,他还是趁本家主人不注意的时候,在一只对他很“温顺”的牧羊犬的脖圈儿皮带里,牢牢嵌入了一两黄金小锭,只为发自内心的感激这家人的热情好客。

  这价值可比昨晚拿出的银子,又高了整整十倍!

  远离人烟之后,他再度御剑飞起,中途呼唤剑灵,却出乎意料的得了回应,只听他道:

  “你这钱来的不难,花出去却也毫不计较。所剩下的那些,还够买那价格不菲的‘雪狼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