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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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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再见胡仙儿

  就在这个时候,后堂传来一阵美妙的琴音,琴声宛若春风和面,让人沉醉,众人眼前不由浮现出一副画面,春暮之时,久雨初晴,春风扶柳,轻柔和面。烟波浩渺,波光粼粼,河堤之上,杨柳依依,桃花绽放,鲜亮明艳,那花瓣之上还沾着滴滴雨水,在清风吃过后,洒下滴滴香水,沾湿人的衣袖。

  琴音已逝,但是众人依旧沉浸其中,回味其中的余味,古人言,余音不绝,绕梁三日,说的就是这种琴音吧。

  良久,一个美妙动听的声音伴随这脚步声缓缓传来,道:“诸位公子好雅兴,不如就由奴家来做公证人如何?”

  众人回过神来,曹云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女子在四个貌美侍女的簇拥下缓缓走来。

  女子手中抱着一架瑶琴,她穿着鹅黄色的纱裙,身形苗条修长,行走之间,宛若春风扶柳,婀娜多姿。

  只是女子脸色带着面纱,无法看清她的容貌,但是单看其光洁白皙的额头以及修长的如柳叶的眉毛,和宛若秋水般的双眸,就知道她是一个绝色美人。

  看来缓缓走来的白衣女子,曹云心中一惊,原来这女子竟然是上次来天星城路上,在官道途中客栈里遇见那个的白衣女子。

  他对这白衣女子可是记忆犹新,悄无声息之间就直接催眠了一个学子,让他当众自残,要不是他几个同伴及时拉住,恐怕双手直接就要废掉。

  没有想到竟然在这里再次见到她,真是让他感到意外。见绝色丽人走了进来,众人纷纷起身,曹云见此也只好跟着站起来,然后就看到众人纷纷拱手,道:“陈贤(王修通...)见过仙儿小姐。”

  曹云也只好跟着拱手,到了这时,他也基本明白过来,这仙儿小姐应该是飘香楼花魁之类的,所以才引得这群天星城最有身份的公子哥的亲睐。

  “仙儿见过诸位公子!”仙儿把瑶琴放在案桌上,盈盈一礼,她的声音美妙动听,如清泉石流,涓涓潺潺。

  陈贤看着曹云疑惑迟疑的神色,压低声音道:“曹兄,这仙儿全名胡仙儿,乃是天下有数的名妓,无数人以听到其琴音为荣。这次堂会就是因为仙儿小姐出游到天星城,我们才发起的。虽然我们不大可能得到仙儿的欢心,但如果能够给她留下一点印象,从而把我们的名字传出去,也是极好的。”

  曹云恍然点头,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妙,青楼女子本是如奴隶般卑贱的存在,但是名妓却受到无数人的追捧,包括王公大臣。

  其实这并不是因为名妓有多么漂亮,多么有才,而是因为名妓交游广阔,来往的都是各方名士,如果能够由名妓推荐,那么谁的名字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被天下人所知晓,这可比任何渠道都来的快和轻松。

  而无形中,名妓就成了天下名仕之间的交流媒介,她们和名士之间就形成了相辅相成的关系,名士需要名妓传播名声,而名妓同时也需要名士的追捧吆喝,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名气维持她们的地位,只是很明显,这个仙儿小姐并不是一般的小姐。

  众人落座,胡仙儿柔情似水的眼眸在众人身上划过,柔声道:“不知道众位公子先前是什么赌局,奴家可为公证人?”

  薛志谦大笑道:“由仙儿小姐来做公证人,我们自然求之不得。是这样的,对方的曹云,扬言要挑战我们所有人,赌注就是今夜的花销。”

  唰唰!

  所有人的目光全部看向曹云,那胡仙儿自然也很快看向曹云,眼中泛过一丝涟漪,看样子她也是对曹云有着一丝印象,美眸流转,道:“看来公子好大信心啊。”

  曹云心中苦笑一声,他如何听不出胡仙儿语中的揶揄之意,不过他也没有去解释,只是淡淡道:“信心不大,但是胜过他们,我想还是没有问题的。”

  曹云轻松不屑的话,惹来薛志谦一方人的怒目以对,胡仙儿轻抚玉掌,道:“好,既然奴家为公证人,那么就由奴家来出题吧,这样才显得公平,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由仙儿小姐出题,我们没有意见。”

  “我也没有意见。”

  胡仙儿乌黑的眼珠子一转,道:“奴家的题目很简单,就为奴家刚才弹奏的琴曲赋诗一首吧,那是奴家新作的曲子。时间为半柱香的时间,由奴家来点评。”

  胡仙儿话落,众人都不由陷入思索之中,曹云也一样。

  良久,一个人大喜叫道:“我有了。”

  薛志谦大喜,忙道:“陈斌,快说。”

  陈斌拱手一圈,然后不屑的看了曹云一眼,朗声道:“草色斑斑春雨晴,秀春坊南面西行。踟蹰立马缘何事,认得胡家琴瑟声”

  “好诗好诗!”陈斌话落,薛志谦一帮人连忙大声叫好,就连陈贤也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首不错的诗,特别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容应景,又赞美了胡仙儿,这确实是不容易,就算是他,心中刚想出来的诗也是稍逊一筹。

  薛志谦大笑道:“哈哈,曹云你还是认输吧,陈斌可是天星书院有名的才子,你如何比得上。”

  “就是就是,不说是你,就算你那堂兄曹辅来了,此刻也只有甘拜下风的下场。”

  “泥腿子就是泥腿子,穿上再精美的衣物,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也改变不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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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云淡淡一笑,缓缓道:“江南新寒烟雨重。”

  立时,原本喧闹嘲讽的声音全部都消失不见了,齐齐怔怔的望着曹云,他们或许做不出好诗,但是最起码的赏析能力还是有的,曹云说完一句,就让众人感觉到一股烟雨蒙蒙的朦胧之美,而胡仙儿顿时眼睛一亮。

  “河堤初霁柳风轻。”这一句和先前一句对偶,时间上顺承而下,但是却有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个‘重’和‘轻’,把春雨春风描写的淋漓尽致,宛若人就处于烟雨蒙蒙的江南,雨后初晴,春风和面,让人心情都清爽了起来。

  “桃花飞坠湿衣袖,低头闻香方知春。”

  曹云轻轻吟完,场面一边寂静,随即陈贤王修通等人纷纷抚掌大声叫好,兴奋不已,因为曹云的这首诗,几乎是把他们刚才听到的琴音完美的描画了出来,而且不单单是简单的描述刻画,给人一种深春已至,但却蓦然才发现的惆怅感中夹杂着惊喜的感觉。

  薛志谦等人脸色难看,震惊的看着曹云,心中犹自不相信,这个被他们嘲笑的废物,怎么可能做出这么高品阶的诗了,这不可能。

  “江南新寒烟雨重,河堤初霁柳风轻。桃花飞坠湿衣袖,低头闻香方知春。好美的诗句。”

  胡仙儿缓缓诵道,美眸中异彩连连的看着曹云,然后转望向薛志谦等人,道:“陈公子诗虽上等,但是还差曹公子一筹,这一局可是曹公子获胜了。薛公子可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