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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人在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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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六章 危机

  众人纷纷匆忙离去准备社火。

  树林里一下子静了下来,不远处几位妇女还在熬着兔子肉,锅边围了十几个孩子,个个咽着口水盯着大锅里翻腾的水,不时望望孙一这边。

  孙一一皱眉,“这都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没给孩子们喝肉粥呢?奶娃,你去看看。”

  奶娃答应一声离去,不一会儿回来,低声回复:“爷,碗不够,等着这边撤了呢。

  说完,奶娃招呼着闷蛋,麻利地收拾了碗筷,给糜子大姐送去了。

  孙一注意到糜子大姐根本就没有洗碗,直接盛了肉汤分给孩子们。肉汤上还飘着一层绿色的叶子。

  孩子们一个个两眼放光,端上碗不管不顾地狼吞虎咽。

  孙一叹口气。转身向树林走去。

  流民连吃饭的碗都不够,自己这个土皇帝是不是当错了?

  贾道士快步追了上来,叫到,“爷,还有个急事呢!”?“什么事?”

  贾道士刚才看到闷蛋第一个表示要入社,心里后悔得要死。

  贾道士疾步冲到孙一面前,“爷,爷,听了爷的道理,我仿如醍醐灌顶一般。小的这就要立誓,万望爷能恩准!”

  孙一问,“贾道士,你不用再仔细考虑考虑吗?”?贾道士答,“爷的话就是指路的明灯,一下子叫我明白了做人的意义。今晚我肯定会激动地睡不着觉。立誓入社是我现下最大的愿望!爷,我给你说,我是一时一刻都等不得了!”

  孙一狠恶心贾道士谄媚的样子,但自己初来乍到,一个亲信也没有,刚才又是贾道士提议自己做社稷之主,只有忍了。

  日塌天和一条龙正在前方低声商议着什么,孙一就带着贾道士上前,寒暄着询问两位首领对自己刚才演讲的看法。

  孙一自我感觉是非常好的。从没想到自己还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侃侃而谈,而且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本质核心,看来领导也不难当。

  一条龙缓缓地说:“爷的三个权利的提法,我一条龙是佩服的。不过,我担心可能要出乱子。”

  孙一愣住了,“此话怎讲?”

  一条龙继续说:“爷说的三项权利,对穷兄弟来说,是好事,可是我担心,有人会不干!”

  原来,日塌天的这群流民,是分成大小多股势力的。

  人数最多的是日塌天从延绥镇带出来的边军和军属。几经转战,边军已经所剩不多了,军属却有近两百口子。论人数是第一,论战斗力也是最强,所以坐了第一把交椅。

  一条龙的手下只有三十多人,全是黄河上跑筏子拉纤的苦汉子,但这些人打起仗来不要命,所以日塌天坐了第二把交椅,

  王二牛这边则相反,几乎全是平凉府男丁,七八十人,都是出塞来种粮的农民,反倒需要别的势力庇护,排第三。

  剩下的势力都是十来个人甚至五六个人的小股。这些人有逃难的,也有绿林好汉和土匪兵痞。

  好笑的是,河曲一溜烟,本就是一帮跑口外的商队。现在兵荒马乱,口内呆不住,口外不太平,就躲到日塌天这里混日子。

  总之,只要能拉一杆子人,在日塌天的营地里就是一方头目。

  日塌天的人口负担太重,指望着众首领出粮养老营妇孺。众首领则把这种出粮当成上交保护费,只要交了粮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在日塌天营里驻扎。有的首领甚至率众离营,连个招呼都不打,在外面闯了祸才回营避难。

  日塌天对这种局面一点办法也没有。

  孙一一厢情愿地抛出一个三项权利的说法,却损害了这些首领的利益。试问那些土匪兵痞,会赋予手下无理由逃跑的权利吗?

  一条龙缓缓地说:“爷是好心,就是急了些。”

  日塌天点点头表示赞同。

  ……

  这时,闷蛋引着铁老汉出现了。

  “爷在这儿呢,叫我好一顿找!”铁老汉说。

  铁老汉嗓音洪亮,“爷,我铁蛋活了这么大年纪,还是第一回听说老百姓也能有权利。入伙一定算我一个!不过,眼下有个要紧的事,爷得马上拿主意!”

  “原来明朝人都明白,就自己还臭美呢!”孙一后悔极了。

  孙一说:“我们正商量这事。依您看,营里会有什么反应?”

  铁老汉立刻答到:“不声不响地拉人马离营算好的;走以前祸害一下子;或者干脆来个鱼死网破!”

  孙一问,“您的意思是……?”

  铁老汉斩钉截铁地回答:“先下手为强!”

  孙一沉默。

  众首领的反叛,现在还只是一个猜测,还不是事实,“疑罪从无”,能先出手吗?

  闷蛋道:“先下手,会不会失了仁义?”

  铁老汉冷笑,“你是等别人把刀架到你脖子吗?”

  闷蛋道:“动手要有真凭实据!”

  铁老汉针锋相对:“等有了凭据,你的坛坛罐罐就让人家砸完了!你不敢出手,我老汉愿意豁出老命打先锋,自己担了这恶名!”

  贾道士连忙插到二人中间,“都不要上火,不要上火,听爷的!听爷的!”

  几个人齐刷刷地都望向孙一。

  孙一知道,到了做抉择的时候了。

  还是那句话,再糟的决定也不会比不做决定糟。

  思索了一分钟,孙一坚定地望着众人说:“我主意已定!绝不能先动手!铁老爷子,你的办法效果肯定好,但是违背我做人的原则!”

  “不愿意立誓的,无非是赚惯了快钱的土匪恶霸,这些人我还不想当他们的社主呢!刚好趁这个机会,把他们挤出去!”

  “愿意立誓的,都是还有善良意愿的人。这河套平原地有的是,凡是立誓的,将来都分一百亩田地!”

  闷蛋吓了一跳:“多少?一百亩?爷,饿没听错吧?”

  孙一犹豫一下,问到,“太少了?吸引力不够大?”

  闷蛋把头摇的象拨浪鼓,“不少不少!在边内几辈子也攒不下十几亩地!爷要说答应分一百亩地,饿害怕有人当场能高兴得死过去!”

  日塌天沉吟道:“这样的话,应该不少人都愿意起誓。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一条龙,铁蛋子,咱三个这就把人马拉出来,先保住社会不出事!闷蛋,你专门负责护卫爷的安全。贾道士,你下去,多鼓动人来立誓,尤其是其它头领的手下,立誓的人越多,咱们就越安稳!”

  说罢,征求意见地望向孙一。

  孙一点点头,几人迅速离去了。

  孙一返身回到自己的背包处,拿出了安全头盔,又确认了手电就在兜里,稍微放下了心。

  奶娃正躲在树荫下休息。

  别看奶娃是孙一的人了,孙一和奶娃的沟通机会并没多少,他想和奶娃私下聊聊,增进一下感情。

  闷蛋不知趣地跟来了。

  “闷蛋,你没事了?”

  “饿的事就是护着爷。”

  孙一没辙。

  见满眼的柳枝,孙一折下一支,对闷蛋说:“看爷给你变个戏法。”

  孙一掏出瑞士折叠军刀,切下一小段柳枝,在手里搓一搓,小心地把柳枝的皮完整地褪了下来,把柳皮管的一段捏扁,用瑞士军刀削去一截柳树外皮。

  闷蛋的大眼晴一刻不离瑞士军刀。

  爷又亮法宝了!

  孙一故意把瑞士军刀在闷蛋眼前合起来,迎着闷蛋热切的目光,在闷蛋眼前显摆地一晃,把瑞士军刀收回了衣袋。

  闷蛋还盯着孙一的衣袋,孙一觉得很解气!明朝人里面,唯一好相处的,就是这粗神经的闷蛋。

  “奶娃,爷给你做个柳笛!”

  孙一把柳笛放入口中,细长的笛声响起。

  孙一顺手把柳笛递给了奶娃。

  “切!饿当是啥。”闷蛋说。

  闷蛋也折了一支柳枝,只用手和指甲,也开始做柳笛。一边做,一边嘴里还念叨:

  “柳木枝,柳木哨。

  “你不响,饿不要。

  闷蛋把做好的柳笛往嘴里一放,鼓起腮帮子一吹,嘹亮高亢的笛声响起。

  “你响了,饿要了。”

  “比爷的响多了吧?”

  孙一不得不承认,闷蛋的柳笛比自己的响太多了。

  孙一说:“闷蛋,给我再做一个!”

  闷蛋一伸手,“给!”

  孙一摇头,“我嫌你口水!”

  闷蛋一点也不介意,把柳笛噙在口中,又折了一枝,嘴里含含糊糊地嘟囔,

  “柳木枝,柳木哨。

  “你不响,饿不要。

  “给!”

  孙一接过来一吹,果然响多了。

  “你响了,饿要了。”闷蛋补充。

  孙一对闷蛋说,“你柳笛做的好,多做一些。”

  “做多少?”

  孙一想想,“二十个!”

  闷蛋一伸大手,“爷,把你的宝贝刀子借饿用哈,要不饿的指甲受不来!”

  孙一只好把瑞士军刀拿出来。

  闷蛋一把抢过瑞士军刀,兴奋又好奇地琢磨去了。

  孙一耳边响起悠扬的笛声。

  原来,奶娃用孙一做的柳笛,吹出了曲调。

  奶娃忽闪着大眼睛,一下子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记忆中的童年是那么美好,又那么遥远。

  ……

  贾道士领了令,走路都和平时不一样了,鼓动流民么,不就是耍嘴皮子嘛,这个自己在行!

  日塌天吩咐他重点鼓动有叛乱倾向的头目手下,贾道士想都不想就忽略了,小命最重要!

  道士一拐就进了对自己没有威胁的流民老营。

  “王寡妇,你别走,给你说个事,爷是咱的社主了!今晚上我上你那儿去,这两天攒下了些粮……”

  “张老汉,我跟你说,爷答应立誓的人,给分一百亩地!听好了,一百亩!你赶紧准备好社火……”

  “赶紧去起誓,迟了怕赶不上了;爷是齐天大圣孙悟空……的脾气,没有耐性……

  “你说我咋知道爷是孙大圣?我跟你说你可不能告诉别人。爷姓啥?孙么;今年是不是猴年?无字天书谁才能有?对么,那是唐三藏取回来的,孙悟空当然能拿出来。你叫哪吒拿本天书出来试试!爷戴的黑镜子都见了吧,我跟你说,那就是火眼金睛!你知道爷知道’日塌天’的名字为啥不生气还笑了,爷自己都把天宫闹了几回儿咧!爷是个猴脾气,圪蹴时间一长就得立起来。还有,你知道啥叫弼马温……”

  “你得先立个誓,好好听爷的话,爷才能保佑你,才能分地!”

  “狗蛋,赶紧去,好好求爷,说不定爷还能把你的冲撞罪赦了呢。”

  “道士,爷能赦了狗蛋的罪,其它罪能赦了不?”

  “爷叫你立誓你都磨磨蹭蹭的,还想叫爷赦了你的罪?你当你是谁?再磨蹭你以后死了爷不收你,你就是个野鬼!诚心立了誓,好好求求爷,爷心软,说不定能答应。哎,你说这话啥意思,你是不是吃过不该吃的肉?”

  “你问爷的衣裳,爷的衣裳我给你说,不知道啥料子做的,颜色亮的狠!还有,爷的衣裳没有纽子,拿手指头轻轻一划,衣裳就开了。”

  “爷的胸毛不多,按说猴子么……你问这啥意思?没事没事,不害怕,等有机会我专门看看爷的毛再给你说……”

  ……

  与其说孙一在欣赏奶娃的柳笛曲,不如说孙一在欣赏奶娃。

  这么好的姑娘,在2016的年代早就绝种了。

  孙一的老妈,每到周末,都要去“相亲”,拿着孙一的照片和简历,到公园里找女方家长交换信息。唉,可是一听孙一没房没车,又喜欢高风险的鸟人飞行,没姑娘愿意考虑他。

  孙一自己的朋友圈里,不是女汉子就是女哥们,不提也罢。

  突然,林中传来嘈杂的脚步声,还间杂着金属碰击的声音。

  孙一站了起来。

  只见两队士兵自林中跑步而出,扬起一股尘土。前面几位,头戴避雷针铁盔,穿着和日塌天昨晚一样的棉袄,跨着腰刀。后面的,虽然着装并不统一,却是一水的明朝官军打扮,十几位刀盾兵,七八位弓手,剩下的手持长矛,估计有二十多人。

  两队士兵左右分开,一匹战马哒哒地出现在尘土中,马上一人,正是日塌天。日塌天同样戴一顶避雷针八角铁帽子,不同的是日塌天的避雷针上,系着鲜红的红樱。身上的棉袄脏得已经看不出颜色。不,这时孙一已经明白了,棉袄应该叫棉甲才对。腰系一口大弯刀,手里还拎着一只狼牙棒。

  日塌天翻身下马,一挥手,士兵们呼啦啦在林中散开,以孙一为中心,把孙一护了起来。

  几员小将,随着日塌天,来到孙一面前,日塌天单膝跪地,高声叫道:“爷!某日塌天,特来保护会场!甲胄在身,不能施以全礼!”

  孙一乐了,“日塌天,大夏天的,你不热吗?”

  日塌天正热得汗珠子啪嗒啪嗒直往地上掉,听孙一一说:“怕有战事,不敢脱甲!”

  孙一乐道:“能有多大战事,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来来,脱下来让我看看你的棉甲。”

  “是!”日塌天答到。

  随着日塌天脱下棉袄,一股湿热的蒸气居然从日塌天身上袅袅升起。

  孙一见了,连忙说道:“快让士卒们都脱了,这天气非中暑不可!”

  日塌天一愣,上前两步,小声说:“爷,全凭这身行头震慑贼人呢!别看弟兄们现在威风,多日没有操练,肚子里又没有粮食,万一打起来,怕要吃亏呢。”

  孙一没想到大夏天穿棉袄还有这个用处,可是要是不脱,不用等贼人来,自己就先倒下了。

  “不就是要威风吗?好办!”孙一转身在一泡水池里,用手指蘸满了黑泥,在日塌天眼睛下方,划了两道,顿时两条粗粗的黑印子,配上日塌天满是伤痕的上身,居然透着一股恐怖的气氛。

  “威风吗?”孙一问闷蛋,闷蛋直点头,“崴得很!比穿棉甲都威风!”

  日塌天不信,孙一亲自让日塌天画了两个手下,日塌天不由得不赞叹,“这家伙,人一下子就看上去恶了!”

  孙一道:“还不赶紧让士兵们都脱了棉袄?”

  日塌天连忙照办。

  这法子是孙一同美国哥们学的。白人的颧骨较高,出汗的时候这块骨头容易把光线反射到眼睛里,所以户外运动的时候很多人会在眼睛下方用颜料涂黑道,以保护眼睛。而且眼睛下方涂了黑道,会立刻给人一种彪悍、强硬的感觉。

  顿时日塌天的手下纷纷脱成光膀子,眼下画黑道。说来也怪,只要黑道一画上,士兵们的士气立刻也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