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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武纪之隋唐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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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沙漠中的明珠

  同一片星空,看的人心思却各不相同。

  仰望天幕,星空无垠。

  不知道天的彼方,会是怎样的风景。

  狂沙没有睡觉。他很清醒。

  清醒得知道,这个方向绝对不是自己的路。可是……狂沙看了看睡在自己不远处的上官飞燕,她蜷缩着身子,犹如鸟巢中初生的幼鸟。对所有的一切都有着莫名的恐惧。

  是害怕生死离别,还是惧威孤身独处?

  人,最恐惧的不应该是死亡。而是活着的孤独。

  对影成双的寂寞,不是每个人都承受的起的。

  狂沙忽然想到几天前的自己,好像就像她这样。这样的害怕,害怕这没有极限的枯黄,恐惧这不知所以的世界。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片大漠很贴切,感觉就好像生存了许久的家。

  可是,有人会对自己的家产生恐惧么?

  或许会的。

  那是一种久违的感觉,如同近乡情更怯。亦或者,在最熟悉的地方却遇不到最熟悉的人。这种熟悉与陌生的交杂,让人害怕。

  大漠,与自己有着怎样的牵绊?狂沙不知道。

  他觉得这是自己的家,可是他却想逃离。

  原因未明。

  就好像叛逆的孩子,总想走出家门,以此来证明自己。

  但自己是大漠的孩子么?

  狂沙觉的不是。

  可是这种牵扯的感觉,几乎是要将他的念头撕成两半,最后化成漫天狂沙。

  恍惚间,狂沙感觉自己好像与这大漠连成了一体,一呼一吸,都感知这千古的变化。与此同时,他体内的真劲莫名流窜。似散似聚,似虚似实。天空星斗转变,千古风云变化。这一一的境界,却莫名得烙入狂沙心中。

  他看到了生命的诞生,也察觉了生命的死亡。

  感受着风的起源,感知着沙尘的落幕。

  千古的景象,却是一一印在脑中,心中。

  恍惚之时,他感觉自己已经与这沙漠共了命运。与此同时,狂沙体内真劲开始兀自流窜。不多时,已是四肢百骸遍布。狂沙觉得分外舒服,好似又重新回到了母体。

  安心,又宁静。

  或许他现在还不知道这境界究竟有多伟大,但是日后却会知道,这一夜的感悟,会带来怎样的好处。

  狂沙抬眼看天,观着星象,看着斗转星移。不知不觉间,竟而已是玉兔西隐,金乌东升。

  第一缕阳光洒下,上官飞燕揉揉眼睛,从睡中醒来。

  二人收拾一番,再次启程。

  烈日下,两人就像是油锅里的两只蚂蚁。在赤黄的地域上缓缓爬动。

  于此同时,石浪,穿山甲,高胆还有何小花四人已经在了路上。小花肩头上有一只赤红的巴掌长的蜥蜴,吐着芯子,一对凸起的暗黄色的双眼则看着狂沙与上官飞燕的方向。何小花驾着骆驼,停下脚步,从怀里掏出一个竹筒,倒了一滴湛蓝的液体在嗜血龙蜥的舌头上。这蓝色的液体里有调好的药剂,药剂里面又添加了狂沙的血,这就是嗜血龙蜥追踪所需要的工具。凭借着这种小东西的冥冥中的本能,就如同信鸽总会飞往特定的地点一样。

  何小花知道,这次任务所需的时间必然不会短。毕竟自己等人完全不知道对方究竟走了多远。而狂沙两人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

  二人从昼走到夜,从夜走到昼,在第三个白天的时候,视野中出现了一座城。

  如果不是狂沙还不知道海市蜃楼这个词,恐怕他都以为自己看到了海市蜃楼。

  在一里地外,一座雄伟之城在沙漠中屹立。只看其城郭遍维,便是十数里,甚至更大!城门前,人来人往,有骆驼有马匹,甚是忙碌。

  “这是荒城,大漠里的明珠。”上官飞燕在旁边道,“怎么样,震撼吧。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是这样目瞪口呆。这可是大漠里传奇里的传奇,足以成为史诗,传颂后代!”

  “的确震撼,好大!”狂沙词穷,只能用好大好厉害来形容心中所想。

  一里路不算远,不多时便到。

  荒城的伟大,远观震撼,近观震惊。

  这城楼高达二十丈,除了绝顶的高手,谁也上不去。然而就算是登上二十丈,上面还有十名驻守。天气虽然炎热,可是每个人仍旧套着铁甲,手里端着大刀长矛。没有一丝懈怠。

  如果真的有高手妄图凭借自身功力强行蹬城,恐怕在他刚刚登上城墙气息衰竭的时候就会被人乱刀砍死!他们可不是吃素的!虽然看不清他们,但是城门的戍守狂沙可是瞧得一清二楚。

  他心中稍微对比一下,城门前守城兵长的实力,根本不下于自己那日在客栈里遇到的任何一个人,除却司马晨风与马千娇。一个如斯实力的人,居然仅仅是守城门?

  荒城的守卫的排查并不严格,甚至他们都不搜查来往行人究竟带了什么。但是每个入城的人,都需要交纳十两入城费用。好在上官飞燕身上还有不少钱财,狂沙身上还有从血手高身上搜罗出来的银票与珠宝,不然恐怕连城门都进不了。

  进程的时候,狂沙发现城墙内贴着一张告示,上面些了三条规矩。

  第一条:打架斗殴者罚银万两。

  第二条:手染人命者罚银十万。

  第三条:有反抗不服者杀无赦!

  单单是三条规矩,就可以看出荒城内规矩的严苛。任谁在动手之前,都要考量考量,自己是不是交得起罚款。

  “嘿,这拳头可真是金贵。一拳头下去,一万两就没了。这命更贵,死一次,就能拉上十万两做陪!”狂沙忽然感觉自己很穷,穷得连打人的成本都负担不起。

  “那是当然,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商人在这里交易,因为荒城内是绝对安全。无论是谁在这里动手,多少总要想一想,是不是有这个本钱赔付。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上官飞燕点头道。

  “那我们要在这里修整一段时间?”狂沙问道。

  “那是当然,一路风尘仆仆,我们在荒城里面修整修整,购买物资,然后再回部族。”上官飞燕道。

  “那就听你的。”狂沙也没有什么意见。毕竟他连记忆都没有,又怎么会有意见?

  “荒城一共内外三层,内城为民居,不是富商住不起。一房千金都不为过。”上官飞燕一边走一边解释,“在往外,是内郭,是商业区。所有的交易都会在这里进行。而外郭则是驻兵与外来短住之人所有。”

  “乖乖,一座城内又套一座城,真会搞!”狂沙摸着光头赞叹道。

  “据说最初的荒城纵横不过十三四里,而后随着居住迁入的人越来越多,就又在外建了一成,东西南北大约二十四五里。再后来,就是外郭,纵横大约三十七八里,地方之大在大漠内就算是一些王国也比不上!”

  上官飞燕炫耀似得解说荒城的历史,当她回过神来,就发现狂沙已经遛到街上,左看看右摸摸,看起来就像是个傻孩子。

  嗯,就是傻孩子。上官飞燕心中磨牙道。

  街上的人很多,南来的北往的,走商的带刀的,西域的中原的,各色的人都有。狂沙甚至发现,有些人的眼睛是蓝色的,甚至还有金色,棕色。

  他问上官飞燕,上官飞燕便只能解释说那些是西域的人,至于那些有些亚麻色头发的,还有皮肤褐色的,便是一些西域与中原人的混血。几十年的发展,荒城已经是最大的混血人聚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