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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为装逼而生(上)之野草题辞

  虞世南拿着自己的文稿,在所有同学的面前,高声的朗诵了起来:

  “野草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

  生命的泥委弃在地面上,不生乔木,只生野草,这是我的罪过。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为我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朽腐更其不幸。

  呜呼!燃烧吧!我至爱的野草。yeah!”

  文章念到最后,虞世南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表示自己的大作就此完毕,全部朗诵完了。

  嘶……

  这篇文章一念完,会场上是响起一片吸气的声音。虞世南的这篇文章,怎么说呢?真是太……,太……,太装逼了。

  场上的同学,几乎没有人能听懂。

  其实就像虞世南所说,这篇文章他自己也没有看懂。他不是故意这么说的,他是真的不懂。

  这不奇怪,这篇文章,剥离开作者那样的环境,纯粹从字面上去理解,读者是很难明白的。因为这太抽象,让人很难知道作者在这篇文中想要表达什么。

  虞世南就从来没弄明白过,这篇文章倒底是要表达什么,唯一让他记住这篇文章的原因,就是全文独特的那种遣词用句。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让虞世南觉得,这篇文章的作者,对文字的运用,已经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篇文章当然也是他在天罗大陆上看到的,而不是他的原创。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虞世南立即就是被它深深的震撼住了。这是什么人写的文章啊?鲁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什么是装逼神器啊?

  这就是装逼神器啊!这样的文字。若是回到原来的世界,拿出来在同学们面前一展示,谁能够不五体投地?

  看这篇文的时候,虞世南当然不知道自己还会回来的,但是他是真觉得虽然看不懂,这篇文章还是不错的,因此他是记了下来。

  而此刻,得到了机会,他当然又是把这篇文章给写了出来。虽然不是诗,虽然大家可能都不懂,但是,他依然觉得,自己的这篇文章能够压下别人。

  因为他们现在的这个时代,已经不是以诗为最美的时代了,人们对于好文,也是很有需求的。

  尤其是他们这样的年纪,虽然都还是学生,然而一个个都超级喜欢装逼,而这篇文章,在这个时候,简直就是为装逼而生的呀!

  什么是“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虞”?有没有人懂?知不知道这句话说的是什么?有没有人觉得它很有深度?

  是的,这句话就是很有深度。沉默、充实、空虞,这样的文字本身就让人感觉很有深度。

  什么是“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

  什么又是“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

  这段话,有没有人被它绕晕?有没有人觉得它酷?

  还是那句话,有深度啊!

  “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为我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朽腐,火速到来。”

  这个,有人能懂吗?反正我是不懂。虞世南暗暗在心里道。然而这并不防碍这一段文字成为美文。

  美不是因为它文词有多美,而是它仿佛蕴含玄机,让人于似懂非懂间,感受到一种如音韵般有节律的美。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

  很多人说所有的美文都是有韵律的,然而说到韵律,虞世南认为很少有文章能够达到这篇文的高度。这是一篇几乎可以用来吟唱的文字。

  它在今天晚会上应该是最好的诗文,而不是之一,虞世南坚信。这是无可辩驳的。

  而同学们听完他有感情的朗诵之后,所表现出来的神色,也让虞世界觉得自己抄的这篇文章可能获胜。虽然他们的神情也很迷惑,甚至有茫然,但是,很多人已经在回味了。

  “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

  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嗯,这样的文字,虽然抽象而空洞,但是回环曲折,的确是让人觉得如有魔力,其味无穷啊!这篇文章,果然是好文字啊!

  一些人是越回味,越觉得这文章文字玄妙,让人难以割舍,必得三日不知肉味,才能把这文章参透。

  但另外一些人,却纯粹已经准备把这篇文章拿过来作为自己的装逼神器了,以后走到哪,都给人来几句,绝对能让别人在莫名其妙之余,顶礼膜拜,欢喜赞叹。

  所以,在给这篇文章评级时,这些人已经都准备给高分了。为什么?这也是为了装逼的需要啊!拿一篇名文装逼,总比拿默默无闻的文章装比,档次显得要高级吧!?

  所以,没跑了,今天晚会上的斗诗文第一文章,非虞世南这一篇野草辞赋不可了。